南京師范大學2017年綜合評價錄取招生簡章
導讀:南京師范大學2017年綜合評價錄取招生簡章已經公布。學校2017年綜合評價錄取人數不超過120名,網上報名時間為3月30日至4月13日。具體內容請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xù)關注我們應屆畢業(yè)生考試網!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fā)〔2014〕35號)和《江蘇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7年省屬普通高校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蘇教考〔2017〕6號)的精神,進一步推進高考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多元綜合評價人才選拔新模式,南京師范大學2017年繼續(xù)在江蘇省內開展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工作,具體方案如下:
一、招生對象
熱愛祖國、品德優(yōu)良、身心健康,具有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tǒng)一考試報名資格,符合南京師范大學2017年綜合評價錄取報名條件的江蘇省優(yōu)秀高中畢業(yè)生。
二、招生計劃
南京師范大學2017年綜合評價錄取人數不超過120名。
三、報名條件
申請南京師范大學2017年綜合評價錄取的學生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中學提供的綜合素質評價中學習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每項等級達到B級及以上;道德品質、公民素養(yǎng)、交流與合作三項均達到合格等級。
(二)高中階段每學期期末考試成績排名均位于所在中學同年級同科類學生中前20%(我校優(yōu)質生源基地中學學生高中階段每學期期末考試成績排名均位于所在中學年級同科類學生中前30%),且學業(yè)水平必測科目等級不低于3A1B1合格。
參加南京師范大學2017年綜合評價錄取的考生不得同時參加南京師范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考核,考生根據自身情況只可在兩類選拔中選擇一類進行考核。
四、招生專業(yè)
專業(yè)名稱 | 科類 | 計劃數 | 專業(yè)名稱 | 科類 | 計劃數 |
中國語言文學類 (漢語言文學<國家文科基地>、秘書學、漢語言、古典文獻學) | 文科 | 5 | 電子信息類 (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 | 理科 | 5 |
工商管理類 (工商管理、人力資源管理) | 文科 | 4 | 能源動力類(能源與動力工程、能源與環(huán)境系統(tǒng)工程) | 理科 | 4 |
社會學類 (社會工作、社會學) | 文科 | 4 | 環(huán)境科學與工程類 (環(huán)境工程、環(huán)境科學) | 理科 | 4 |
行政管理 | 文科 | 4 | 海洋科學類 (海洋資源開發(fā)技術) | 理科 | 4 |
生物工程學類(生物工程) | 理科 | 4 | |||
旅游管理 | 文科 | 4 | 化學類(化學、應用化學) | 理科 | 4 |
測繪工程 | 理科 | 4 | |||
人文地理與城鄉(xiāng)規(guī)劃 | 文科 | 4 | 軟件工程(嵌入式培養(yǎng)) | 理科 | 4 |
建筑環(huán)境與能源應用工程 | 理科 | 5 | |||
思想政治教育 | 文科 | 4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理科 | 4 |
自動化 | 理科 | 4 | |||
文物與博物館學 | 文科 | 4 | 自然地理與資源環(huán)境 | 理科 | 4 |
歷史學 | 文科 | 4 | 統(tǒng)計學 | 理科 | 4 |
勞動與社會保障 | 文科 | 4 |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tǒng) | 理科 | 4 |
漢語言文學(師范) | 文科 | 3 | 數學與應用數學(師范) | 理科 | 3 |
英語(師范) | 文科 | 3 | 物理學(師范) | 理科 | 3 |
歷史學(師范) | 文科 | 3 | 化學(師范) | 理科 | 3 |
生物科學(師范) | 理科 | 3 | |||
文科總計 | 50 | 理科總計 | 70 | ||
注:具體招生專業(yè)以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發(fā)布的2017年《招生計劃?窞闇。 |
五、報名程序
(一)報名時間
2017年3月30日至2017年4月13日(2017年4月13日24時關閉系統(tǒng))。
報名流程
考生須在規(guī)定報名時間內登錄綜合評價報名系統(tǒng)(http://bm.chsi.com.cn),網上報名并上傳相關材料,包括:
申請表(報名完成后由報名系統(tǒng)生成打印,須考生本人簽字、所在中學負責人簽字并加蓋所在中學公章)。
2.個人陳述。包括自身成長經歷及體會,個人特長及取得的成果,進入高校的努力方向以及對所報專業(yè)的認識和專業(yè)發(fā)展理想,限1500字。
3.考生可提供自身綜合素質優(yōu)秀證明材料,包括高中階段在科學研究、創(chuàng)新實踐、文學創(chuàng)作、志愿服務、社團活動、文體活動、學科競賽、思想品德優(yōu)秀等方面表現突出的證明性材料及獲獎證書,所在中學也可如實提供考生在綜合素質優(yōu)秀等方面的寫實性材料。
4.學業(yè)水平測試必測科目成績匯總表、綜合素質評價匯總表。以上材料均須加蓋中學公章。
5.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證。
上述材料均須原件掃描或拍照后按報名系統(tǒng)要求規(guī)格上傳,并須通過報名系統(tǒng)網上提交,我校不接收紙質材料。考生須確保上傳材料真實、準確、清晰,未按要求完成報名或材料不合要求者,報名無效。
六、選拔程序
(一)資格審核
1.資格初審
學校根據綜合評價錄取報名條件,對考生報名資格進行初核。
2.材料審核
對于符合報名資格的考生,學校組織專家結合考生高中階段每學期綜合排名、考生自薦材料中提供的綜合素質優(yōu)秀證明材料進行評審,擇優(yōu)確定獲得面試資格考生名單。
審核結果將于5月5日前在南京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公示。
(二)繳納費用
審核通過的考生須在5月20日前在報名系統(tǒng)進行網上繳費,綜合評價錄取測試費標準為人民幣60元/人。繳費成功后,考生須規(guī)定時間內在報名系統(tǒng)中自行打印準考證。
(三)考核安排
南京師范大學2017年綜合評價錄取考核形式為面試,面試過程全程錄像。
報到時間:6月10日9:00-12:00
報到地點:仙林校區(qū)篤學樓一樓大廳
報到材料:考生本人攜身份證、準考證、申請表及相關證書、證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原件。
面試時間:6月11日,按文科綜合、理科綜合兩類進行考核,具體安排見準考證。
體質測試:考生自愿選擇是否參加學校組織的體質測試(測試的具體項目和時間另行通知)。
(四)合格名單劃定及公示
學校根據考生面試分(占70%)、考生材料分(占30%),綜合確定考生合格名單。合格學生數不超過學校綜合評價錄取計劃數的2倍(240名)。
合格名單經學校審定后,于6月22日前在南京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公示,并報送江蘇省教育考試院,接受社會監(jiān)督。
七、錄取政策
凡獲得南京師范大學2017年綜合評價錄取合格資格的.考生須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簡稱高考),高考投檔分須達江蘇省本科一批控制線,兩門選測科目等級不低于BB,專業(yè)志愿填報須與綜合評價錄取申請專業(yè)(類)一致,否則不予享受綜合評價錄取優(yōu)惠政策。對考生身體健康的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錄取原則
考生進檔后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排序,結合本人專業(yè)志愿填報進行錄取,專業(yè)間不設級差,計劃錄滿為止。若綜合成績相同,則按高考投檔分由高到低擇優(yōu)錄取。
綜合成績滿分為100,具體計算方法為:(高考投檔分/480)*50+兩門選測科目折算分+(學校考評分/100)*30
注: ①兩門選測科目每門折算分為:A+等級10分,A等級6分,B+等級4分,B等級2分
、趯W?荚u分為:面試成績(占70%)+考生材料評分(占30%)
(二)體質測試優(yōu)秀者
為加強對中學生體質健康的引導,學校將根據《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選擇部分項目對參加面試的考生進行體質測試。此項測試由考生自愿選擇參加,對于體質測試成績?yōu)閮?yōu)秀且綜合素質評價合格的考生,進檔后同等條件優(yōu)先錄取。測試結論不合格的考生,不影響綜合評價認定結果。
八、領導及監(jiān)督機制
(一)南京師范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綜合評價錄取試點工作。南京師范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二)學校嚴格落實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各項要求,堅持程序公開、競爭公平、選拔公正的原則,認真做好綜合評價錄取工作。學校監(jiān)察部門對綜合評價錄取全過程進行監(jiān)督并接受社會投訴。
(三) 學生及其所在中學等所填寫的內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齊全。若存在弄虛作假、徇私作弊等行為,一經查實,將取消其相關資格。對弄虛作假、違規(guī)違紀的學校、單位、考生及工作人員,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以及《刑法修正案(九)》相關處罰規(guī)定從嚴查處。
九、聯(lián)系方式
報名系統(tǒng)網址:http://bm.chsi.com.cn
南京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網址:http://bkzs.njnu.edu.cn
招辦電子郵箱:zhaoban@njnu.edu.cn
招生咨詢電話:025-83720759 025-83598534
監(jiān)督電話:025-85891511
通訊地址:南京市棲霞區(qū)文苑路1號南京師范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篤學樓)
郵政編碼:210023
十、其他
(一)南京師范大學未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代理綜合評價錄取相關事宜,請考生及家長謹防上當受騙;
(二)本招生簡章由南京師范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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