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管轄權異議申請書3篇
在眼下市場經(jīng)濟活躍的社會,申請書與我們不再陌生,申請書是承載我們愿望和請求的專用書信。那么申請書應該怎么寫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管轄權異議申請書3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管轄權異議申請書 篇1
申請人: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職務:總經(jīng)理
住所地:xx
申請人因xx有限公司訴申請人合同糾紛一案,依法向貴院提出管轄權異議。
申請事項:將本案移送至xx市人民法院進行審理。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于20xx年9月6日收到貴院已受理xx有限公司訴申請人合同糾紛一案的應訴通知書,F(xiàn)就管轄問題,提出異議,申請人認為本案應由xx市人民法院管轄。理由如下:
首先,xx有限公司向貴院起訴的依據(jù)是一份簽訂時間為20xx年11月1日的所謂《合同書》,該合同書約定: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訴至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xx有限公司向貴院提供的這份《合同書》,實際上是申請人于20xx年6月17日交給xx有限公司,用于《鋼材供應合同書》內(nèi)部結(jié)算用的'協(xié)議草案。該《合同書》不僅被xx有限公司篡改了時間,而且并未經(jīng)過買賣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實際上并未生效。
因此對于上述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的條款因合同未生效而依法不具有法律效力。
對于申請人與xx有限公司的糾紛應當適用雙方于20xx年11月18日簽訂的《建筑鋼筋供應合同》中爭端解決的條款。
其次,申請人與xx有限公司簽訂的《建筑鋼筋供應合同》第8條約定:合同實施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應通過雙方協(xié)商解決。如果協(xié)商開始后60天還不能解決,向當?shù)厝嗣穹ㄔ禾崞鹪V訟。
由上述約定可以看出,雙方只是約定應當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未對具體的管轄法院做出約定。
再次,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4條規(guī)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9條規(guī)定:“購銷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對交貨地點有約定的,以約定的交貨地點為合同履行地;沒有約定的,依交貨方式確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貨方式的,以貨物送達地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貨地為合同履行地;代辦托運或按木材、煤炭送貨辦法送貨的,以貨物發(fā)運地為合同履行地。
購銷合同的實際履行地點與合同中約定的交貨地點不一致的,以實際履行地點為合同履行地!
本案中,雙方簽訂的《建筑鋼筋供應合同》第3條約定:賣方負責辦理運輸,將貨物運抵現(xiàn)場。有關運輸和保險的一切費用由賣方承擔。
該條實際上確定了雙方簽訂的《建筑鋼筋供應合同》采用的是送貨方式,依據(jù)法律規(guī)定合同履行地應當是貨物送達地,也即申請人工程現(xiàn)場所在地,而非原告xx有限公司所在地。
因此,xx人民法院對該案并無管轄權。
綜上,申請人按照《民事訴訟法》之相關規(guī)定,特請求貴院將本案依法移送管轄,交由申請人所在地xx人民法院。請予準許。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請人: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20xx年9月8日
管轄權異議申請書 篇2
級別管轄權異議申請書 以下文檔由湖北普明律師事務所李宏偉律師傾情奉獻! 李宏偉律師專業(yè)法律顧問,合同法專家為你服務,聯(lián)系電話:申請人:
申請人因 訴申請人借貸合同糾紛一案,依法向貴院提出管轄權異議。
申請事項:
依法裁定將該案移至申請人所在地的 人民法院審理。
事實與理由:
一、本案的訴訟標的尚未達到我國關于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中級人民法院立案管轄的標準。
根據(jù)我國《全國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和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標準 》關于湖北省其他中級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訴訟標的額在500萬以上的案件,本案原告起訴的.訴訟標的額尚未達到上述標準,故應當由基層人民法院立案管轄。
二、本案原告的起訴系基于兩個不同的借款協(xié)議發(fā)生的兩筆借貸糾紛,借貸的時間不同、金額不同、利息不同,還款期限不同,系兩個獨立的借貸合同法律關系和訴訟請求,依法應當作為兩個單獨的案件予以立案受理,不應當在一個案件中合并受理。
三、貴院對本案的管轄,違反了我國民事訴訟級別管轄的規(guī)定,依法應當裁定移送至咸安區(qū)法院審理。
根據(jù)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事級別管轄異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一條規(guī)定“被告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管轄權異議,認為受訴人民法院違反級別管轄規(guī)定,案件應當由上級人民法院或者下級人民法院管轄的,受訴人民法院應當審查,并在受理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nèi)作出裁定”請貴院依據(jù)上述規(guī)定依法書面裁定將本案移送至咸安區(qū)法院審理。
此致
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
管轄權異議申請書 篇3
申請人:XXXXXX住所:XXXXXX法定代表人:XXXXXX被申請人:XXXXXX
請求事項:
被申請人與申請人XXXXX糾紛一案,申請人請求將該案移送到XXXX區(qū)人民法院審理。
事實及理由: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XXXX糾紛一案,申請人認為:申請人的住所地在XXXXXXX,系XXXXXX轄區(qū)。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1條第2款規(guī)定:“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本案申請人的住所地在XXXX區(qū),而不在XXXX區(qū),為此,XXX區(qū)人民法院對本案沒有管轄權。
為此,申請人的'住所地為XX市XXX區(qū)XXXX路XXXX號,被申請人應向XXX區(qū)人民法院起訴,XXX區(qū)人民法院對本案沒有管轄權。請XXXX區(qū)人民法院依法將本案移送到XX市XXX區(qū)人民法院。
此致
XXXXXXX區(qū)人民法院
申請人:
XXXX年XXX月XXX日
【管轄權異議申請書】相關文章:
管轄權異議申請書04-08
管轄權異議申請書02-01
管轄權異議申請書03-31
個人管轄權異議申請書06-04
管轄權異議申請書(精選15篇)05-02
管轄權異議申請書15篇06-24
管轄權異議申請書15篇07-31
管轄權異議申請書(15篇)01-02
管轄權異議申請書(15篇)01-11
管轄權異議申請書精選15篇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