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農村土地合同范文合集8篇
隨著法律法規(guī)不斷完善,人們越發(fā)重視合同,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農村土地合同8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農村土地合同 篇1
甲方: 村民委員會
乙方: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guī)定,乙方通過 方式取得甲方荒灘荒山(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xié)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于 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 以北、現(xiàn) 以西與 毗鄰的荒山(林地)發(fā)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為:
東至:現(xiàn) 西邊;
南至:與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這兩座山頂東西分水嶺一線;
北至:從南側數(shù)第二個山頭與第三個山頭之間的山谷中分線。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變,即從二oo 年 月 日起至二o五 年 月 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林地)使用權及其地上附著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 元整,付款方式為:
四、乙方承包荒灘荒山后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準可以從事非農業(yè)生產,利用承包范圍內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fā)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荒灘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權監(jiān)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灘荒山資源,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fā)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xié)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退還乙方承包荒灘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fā)建設需征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后,如乙方愿意繼續(xù)承包經營,雙方續(xù)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fā)生分歧,協(xié)商不成,須委托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fā)生糾紛由 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 鄉(xiāng)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 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二oo 年 月 日
簽訂農村土地轉包協(xié)議的注意事項
農民群眾在土地轉包轉換時應訂立書面協(xié)議,協(xié)議內容必須注意以下幾點:
一是注明轉包轉換田土的地名和四至界限;
二是轉包轉換的時間和期限;
三是轉包費及付費方式;
四是土地的使用方式;
五是雙方當事人,村組組織簽字蓋章,且各執(zhí)一份留為憑證。
私自轉包土地屬于違法
【案情介紹】
1998年11月6日,海南省瓊海市潭門鎮(zhèn)舊縣村委會舊二村民小組12名村民到市信訪辦集體上訪反映:潭門鎮(zhèn)政府所在的海戀園酒店老板了某在未辦理合法用地手續(xù)的情況下,擅自將該村3戶村民的承包耕地填平建停車場。村民們到場制止,并報告鎮(zhèn)政府,經鎮(zhèn)政府出面干涉,丁某停止施工。舊二村人均耕地僅有0.3畝。村民們要求市政府嚴查此事。
瓊海市國土資源環(huán)保局經過實地調查查明,1998年10月28日,潭門鎮(zhèn)海戀園酒店經理丁某與潭門鎮(zhèn)舊縣村委會舊二村民小組李某、蔣某、防藻等3戶農民私自簽訂<<土地轉包協(xié)議書》。協(xié)儀書載明將這3戶農民從村民小組承包的與海戀園酒店相鄰的0.569畝水回轉包給丁某建停車場,每畝每年租金600元,轉包年限29年。丁某在未向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辦建設用地手續(xù)的情況下,于10月30日,擅自用沙土將0.3畝水田填平,并在田中建停車場。瓊海市國土資源環(huán)保局依據有關法規(guī)對丁某作出如下處理決定:責令丁某一個月內將違法占用的土地復耕還田給予丁某罰款5685元的處罰。
【法律分析】
土地轉包是指承包人經土地發(fā)包人同意,把承包土地的全部或者一部分,以一定的條件轉讓給他人承包經營,他人則在承包人授權范圍內在土地上進行生產,并向承包人承擔約定的義務。土地經濟中嚴格意義上的土地轉包僅限于農業(yè)經營范圍內,即不改變土地的原來用途。國家法律保護合法的土地轉包。
而在本案中,三戶農民把自己的承包田轉包給酒店經理丁某建停車場,其協(xié)議書雖名為'土地轉包',實際上屬于改變了土地的原用途,把耕地改成了建設用地。這已經不是本來意義上的轉包了,而屬于變相的非法出租土地和非法占地!锻恋毓芾矸ā返诙粭l規(guī)定:國家保護耕地,嚴格控制耕地轉為非耕地。第四十四條規(guī)定:建設占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xù)。三戶村民與丁某私自簽訂協(xié)議,轉讓土地,改變土地用途,違反了法律的規(guī)定,,應當對其違法行為承擔法律責任!锻恋毓芾矸ā返谄呤鶙l規(guī)定:未經批準或者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批準,非法占用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可以并處罰款。瓊海市國土資源環(huán)保局責令丁某將違法占用的土地復耕還田,并對其處以罰款,這一處罰決定是正確的。
另外,《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一條規(guī)定:擅自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yè)建設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李某等三戶農民私自出租土地的行為無疑符合這一規(guī)定。因此,除對丁某進行行政處罰外,有關部門亦應當對李某等3戶農民的違法行為進行一定的處罰。
集體土地使用權可以買賣嗎?
集體土地使用權是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享有的一項用益物權。集體土地轉讓的相關法律是怎么規(guī)定的?集體土地使用權可以買賣嗎?本文為您詳細解答。
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再轉移的行為,包括出售、交換和贈送。未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和條件投資開發(fā),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土地使用權轉讓應當簽訂轉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所有權轉讓,應當依照規(guī)定辦理過戶登記。
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分割轉讓的,應當經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埋部門和房產管理部門批準,并依法辦理過戶登記。土地使用權轉讓須符合上述規(guī)定,否則即為非法轉讓。
集體土地使用權可以轉讓嗎?
《土地管理法》第63條規(guī)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yè)建設才旦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并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yè),因破產、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依法轉移的除外。”根據這一規(guī)定,農民集體土地的使用權,原則上不允許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yè)建設,只有一種情形可以例外,就是對于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并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yè),因破產、兼并等原因使土地使用權發(fā)生轉移的情形。這種情形是指鄉(xiāng)鎮(zhèn)企業(yè)破產、兼并,企業(yè)的資產(包括廠房等)發(fā)生轉移而導致土地使用權發(fā)生轉移,如果土地上沒有建筑物等設施,集體土地的使用權將不允許轉讓,也不得轉讓用于非農業(yè)建設。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8條規(guī)定:“城市規(guī)劃區(qū)內的集體所有的土地,經依法征用轉為國有土地后,該幅國有土地的使用權方可有償出讓。
依據規(guī)定,土地的所有權是不能轉讓的,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的規(guī)定轉讓。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條規(guī)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yè)建設;但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并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yè),因破產、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依法發(fā)生轉移的除外。
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十八條規(guī)定:村民委員會向村民會議負責并報告工作。村民會議每年審議村民委員會的工作報告,并評議村民委員會成員的工作;村民會議由村民委員會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議,應當召集村民會議。
該法第十九條規(guī)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項,村民委員會必須提請村民會議討論決定,方可辦理:(一)鄉(xiāng)統(tǒng)籌的收繳方法,村提留的收繳及使用;(二)本村享受誤工補貼的人數(shù)及補貼標準;(三)從村集體經濟所得收益的使用;(四)村辦學校、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業(yè)的經費籌集方案;(五)村集體經濟項目的立項、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業(yè)的建設承包方案;(六)村民的承包經營方案;(七)宅基地的使用方案;(八)村民會議認為應當由村民會議討論決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項。
該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村民委員會實行村務公開制度。村民委員會應當及時公布下列事項,其中涉及財務的事項至少每六個月公布一次,接受村民的監(jiān)督: (一)本法第十九條規(guī)定的由村民會議討論決定的事項及其實施情況;(二)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落實方案;(三)救災救濟款物的發(fā)放情況;(四)水電費的收繳以及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關心的其他事項。 村民委員會應當保證公布內容的真實性,并接受村民的查詢。 村民委員會不及時公布應當公布的事項或者公布的事項不真實的,村民有權向鄉(xiāng)、民族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主管部門反映,有關政府機關應當負責調查核實,責令公布;經查證確有違法行為的,有關人員應當依法承擔責任。
土地征收程序的規(guī)定是什么
征地拆遷問題一直是司法理論與實踐界廣泛討論的焦點,如何進行土地征收也是人們關注的問題之一。那么,土地征收程序的'規(guī)定是什么?本文整理了相關內容與條文,為您提供一定的參考。
第一步:發(fā)布擬征地公告
由市、縣國土資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組范圍內(如果系鄉(xiāng)、鎮(zhèn)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還應在鄉(xiāng)、鎮(zhèn))發(fā)布《擬征地公告》,以書面形式告知被征土地的農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征地范圍、位置、補償方式、補償標準、安置途徑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搶栽、搶種的農作物或者搶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補償范圍。
第二步:確認征地調查結果
當?shù)貒临Y源部門應委托相應資質的勘測單位對擬征地的權屬、地類、面積以及地上附著物權屬、種類、數(shù)量等現(xiàn)狀進行調查,調查結果應與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戶和地上附著物產權人共同確認。
第三步:組織征地聽證
在征地依法報批前,當?shù)貒临Y源部門應告知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對擬征土地的補償標準、安置途徑有申請聽證的權利。當事人申請聽證的,應按照《國土資源聽證規(guī)定》規(guī)定的程序和有關要求組織聽證。
注:以上被征地農民知情、確認的有關材料作為征地報批的必備材料。
第四步:擬訂“一書(三)四方案”組卷上報審批
由縣或市級國土資源局根據前述程序,按照《建設用地審批管理辦法》對報批材料的要求擬訂“一書四方案”即:“建設用地說明書,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應土地方案。”并組卷向有批準權的機關報批。
第五步:征收土地公告
征收土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在收到省級政府或國務院征地批復文件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在被征地所在地的鄉(xiāng)(鎮(zhèn))村、組進行征收土地公告。征收土地公告的內容包括:批準征地機關、批準文號、征地用途、范圍、面積以及征地補償標準、農業(yè)人員安置辦法和辦理征地補償?shù)钠谙薜取?/p>
第六步:征地補償?shù)怯?/p>
被征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征收土地公告》規(guī)定的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征地補償?shù)怯浭掷m(xù)。
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未如期辦理征地補償?shù)怯浭掷m(xù)的,其補償內容以市、縣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的調查結果為準
第七步:擬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并公告
縣或市級國土資源局根據省或國務院征用土地批準文件批準的《征收土地方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內以被征地的所有權人為單位擬訂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墩鞯匮a償、安置方案公告》內容包括: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類、面積;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種類、數(shù)量;需要安置的農業(yè)人口的數(shù)量;土地補償費的標準、數(shù)額、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安置補助費的標準、數(shù)額、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和支付方式;農業(yè)人員的具體安置途徑;其他有關征地補償、安置的具體措施。
第八步: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縣或市級國土資源局應當主動聽取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對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見。對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舉行聽證會。無需修改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報市、縣人民政府批準后予以公告,由國土資源部門組織實施。確需修改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批準的征用土地方案進行修改后公告。
第九步:落實征地補償、安置資金(包括社保金)
市、縣國土資源局按規(guī)定在擬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批準之日起三個月內全額支付征地補償、安置以及社保費等各項費用。
第十步:交出土地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阻撓國家建設征收土地的,由縣級以上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土地承包合同 什么情況下可以解除
在一些農村,有些村委會隨意強行解除土地承包合同,損害農民利益的行為時有發(fā)生。那么,土地承包合同簽訂之后,在什么情況下才可以解除呢?根據有關法律規(guī)定,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一、經發(fā)包方、承包方協(xié)商同意,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承包方自愿放棄承包土地的。
二、發(fā)包方承包方在簽訂合同時,雙方約定的合同解除條件己經成熟的。
三、承包方的家庭成員全部由農業(yè)戶口轉為非農業(yè)戶口,或者全部遷徙并落戶外地的。
四、承包方喪失勞動能力,無力繼續(xù)耕種土地,本人自愿放棄土地承包權的。
五、由于國家建設需要,承包方所承包的土地全部被依法征用或者批準占用的。
六、由于洪澇、地震等自然災害的不可抗拒的原因,使全部承包土地嚴重破壞,承包合同全部無法履行的。
七、承包方在承包期內,違反法律法規(guī)和承包合同的約定,閑置荒蕪承包的耕地且己2年以上的,由發(fā)包方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所發(fā)包的耕地。
八、承包人在承包期內死亡,且無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承包的,可以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注意事項
1、“承包方代表姓名”要與身份證一致;
2、“承包土地人口”為農戶現(xiàn)有人口;
3、“土地承包經營權共有人”與“承包方代表關系”要明確;
4、“承包期限”起始日期為簽訂合同的現(xiàn)時日期;
5、“承包方簽章”如無私章的,應由承包方簽名并按手印確認;
6、“承包土地地塊情況”長、寬可以不填,面積一定要填,地塊“田界”必須準確具體,臺賬登記不準確具體的應予糾正;
7、“地塊地類”只分水田、旱地兩類;
8、“承包地附著物情況”要實事求是,不能漏填錯填;
承包程序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九條規(guī)定,土地承包應當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1)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選舉產生的承包工作小組。
(2)承包工作小組依照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擬訂并公布承包方案。
(3)依法召開本集體經濟成員的村民會議,討論通過承包方案。
(4)公開組織實施承包方案。
(5)簽訂承包合同。根據土地承包原則和這一條的規(guī)定以及各地實踐,土地承包一般應當遵循下述程序:
一是選舉承包工作小組。承包工作小組一般由村黨支部、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的部分成員和一定數(shù)量的村民代表組成,由村民選舉產生,成員候選人的具體推選辦法,各地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和農民群眾的意見確定。
二是擬訂并公布承包方案。承包工作小組產生后,主要任務就是擬訂承包方案。承包工作小組應當認真學習《農村土地承包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guī),并嚴格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擬訂承包方案,并在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內予以公布,使全體村民了解承包方案。承包方案不能違背法律法規(guī),不能以村規(guī)民約代替法律規(guī)定。
三是村民會議討論通過承包方案。承包方案公布后,一定時間,應當召開本集體經濟經織成員的村民會議,討論、通過承包方案。承包方案經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方可通過。
四是組織實施承包方案。按照承包方案規(guī)定的原則、方法和要求,將土地承包到每一個農戶家庭。
五是簽訂承包合同。按照承包方案承包土地后,應當由村集體經濟組織與承包方簽訂承包合同,完成整個承包工作。承包的具體工作由承包工作小組承擔,但簽訂合同的應當是發(fā)包主,通常是集體經濟經織。發(fā)包方的代表通常是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有的地方是村民委員會主任),承包方的代表是承包土地的農戶戶主。承包合同一般要求一式三份,發(fā)包方、承包主各一份,農村承包合同管理部門存檔一份附本。
農村土地合同 篇2
甲方:村民委員會
乙方:XXX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guī)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原則,經雙方平等協(xié)商,訂立本合同。
1、甲方將位于富裕村范圍內的集體林地承包給乙方,其四至為:東至自然道路;南至公路;西至坑邊以外300米南北一線;北至山頂分水嶺以北200米。
2、乙方承包經營使用期五十年不變,即從二Oxx年一月起至二O六一年一月終止。
3、乙方所承包的荒山(林地)使用權總價款為人民幣元10000.00元整,付款方式為合同簽訂之日起一次性結清。
4、乙方承包荒山后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搞多種養(yǎng)殖經營;經有關部門批準可以從事非農業(yè)生產。
5、乙方對所承包的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轉讓轉賣權和繼承權。
6、甲方要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fā)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7、乙方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一次性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8、甲方保證該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fā)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xié)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9、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十萬元、退還乙方購買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荒山款。
10、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fā)建設需征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11、合同期滿后,如乙方愿意繼續(xù)承包經營,雙方續(xù)簽合同;如乙方不在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終止。
1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經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二OO X年 X月 X日
農村土地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村委會(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種植大戶、農業(yè)企業(yè)等主體)
根據全面深化“三農”改革,推進農業(yè)生產規(guī);C械化、集約化,提高土地收益,增加農民收入的精神,本著合作共贏的原則,經甲乙友好協(xié)商,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服務方式(訂單式托管服務)
1、乙方通過組織農民合作社,整合農民土地 畝,使之連片成方,耕地位于 。
2、乙方委托甲方對該土地提供從耕種到收獲的全程種植托管服務。
3、甲方按照“ 元/畝/年”的標準“打包”收取服務費,共計 元。
(備注: )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通過乙方對有關村民的土地進行整體種植服務托管,統(tǒng)一種植
通過乙方向村民支付相關土地收益。
2、組織或購置農業(yè)耕作機械,確保滿足乙方的托管服務需要。
3、免費為托管土地進行測土化驗和提供相關農作物的標準化種植管理方案。
4、同等質量條件下,按照低于同期市場價格10%的優(yōu)惠價為乙方供應化肥、農藥等農資,并且直供、直施到田間。(優(yōu)惠部分只針對***合作社社員開放)
5、幫助研究乙方土地的經營規(guī)劃,推廣新品種、新模式,新服務,實現(xiàn)農戶的增產增收。
6、甲方承諾:除托管土地范圍內發(fā)生重大自然災害及不可抗力等情形外,保證托管土地每畝產量達到 以上。
7、維持土地的農業(yè)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協(xié)議內耕地,不得棄耕、拋荒土地,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
8、協(xié)議簽訂后不能更改協(xié)議內土地的種植計劃和托管模式。
9、甲方為所托管的土地繳納農業(yè)保險。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組織農民整合土地,使同類作物實現(xiàn)連片成方。20xx年 月前整合土地 畝
負責與有關農民簽訂委托種植管理的相關協(xié)議,協(xié)調道路、水源、水渠等使用權,為甲方開展服務創(chuàng)造條件。
2、負責協(xié)調農業(yè)生產過程中的各種關系,保證甲方正常的田間作業(yè)不受影響;負責組織農作物生長期的看管工作,配合甲方做好作物收獲后的晾曬、收儲等工作。
3、乙方可全程跟蹤甲方服務,可隨時向甲方反饋作物生長與田間看護等情況。
4、需將協(xié)議內農戶轉為**合作社社員,使之享受社員優(yōu)惠價。
5、監(jiān)督甲方按照協(xié)議約定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耕地。
6、協(xié)議簽訂后不能更改協(xié)議內土地的種植計劃和托管模式。
7、積極配合甲方做好農機整合、農民培訓等工作。
(四)土地收益分配方案。
1、協(xié)議內土地在保底產量范圍內的農作物產出,全部歸農戶所有。如低于上述畝約定產量,甲方按照市場價賠償不足部分。
2、畝保底產量以上的超出部分中 歸農戶, 歸乙方, 歸甲方。
(五)協(xié)議履行程序
1、確認服務時間。甲方應根據農時需要,提前3天以上與乙方溝通確定服務時間。時間確定后,乙方應主動為甲方開展服務創(chuàng)造必要條件(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無法進場服務,視為乙方違約,甲方不退回收取的服務定金)。
2、搞好監(jiān)督驗收。甲方服務時,乙方可派人現(xiàn)場監(jiān)督,并在服務結束時填寫驗收單予以確認。如乙方不能派人現(xiàn)場監(jiān)督驗收,視為認可甲方的服務符合協(xié)議約定標準。
(六)托管期限及費用支付辦法。
1、托管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協(xié)議期限屆滿后,需要重新簽訂協(xié)議,同等條件下,甲方享有優(yōu)先權。下年度簽約時間為 年 月。
2、本協(xié)議簽訂后的 日內,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服務費總金額 的托管定金。
3、乙方在簽約 日內,通過 方式一次性向甲方付清托管服務費。
4、甲方在產品收獲后的15日內,通過乙方支付相關農戶的土地收益,并且按照
標準向乙方支付整合組織費。
(七)協(xié)議的變更和解除
1、協(xié)議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變更或解除。
2、因不可抗因素致使本協(xié)議無法履行時,可以變更和解除,各方互不承擔責任。
(八)違約責任
1、若乙方違約收回甲方托管土地,或者干預甲方生產經營活動,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未按照協(xié)議規(guī)定用途使用土地,改變農業(yè)用途,或者造成土地永久性損害、土地荒蕪的,乙方勸阻制止無效時可以依法解除協(xié)議,并有甲方承擔土地恢復費用。
3、其它違法違約行為可依據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處理。
(九)其它事宜
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xié)議過程中如發(fā)生爭議,應首先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協(xié)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經協(xié)商一致可訂訂立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協(xié)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xié)議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報 備案 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農村土地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xié)商,甲方同意將甲方 畝地轉讓給乙方。并達成以下規(guī)定;
一、轉讓土地四至;東至 為界,西至 為界 南致 為界,北至 為界。
二、轉讓土地面積;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土地面積為畝。
三、轉讓金額;
本次轉讓金額按每畝()計算,共計 元 整,作為征地補償費。由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
四、其他規(guī)定;
1、乙方在付清協(xié)議規(guī)定款項后,所取得的土地所有權自行轉讓給他人,甲方不得干預。
2、若乙方需要辦理土地所有權手續(xù)時,甲方須無條件協(xié)助辦理,并不再向乙方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3、若國家或政府等其他部門占用該地塊時,由于乙方已經付給甲方征地補償費,所以因土地所得的一切補償費及其他收入全部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
五、轉讓期限
由于本次轉讓,乙方已一次性付給甲方土地補償費,因此,轉讓期限永久。
六、違約責任;
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單方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雙倍損失。
七、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協(xié)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公證人:
年 月 日
農村土地合同 篇5
甲方(發(fā)包方):
乙方(承包方): 身份證號:
住址: 聯(lián)系電話:
為合理利用土地,提高土地效益,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政策規(guī)定,甲方將土地承包給乙方經營,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情況
承包土地名稱為 ,總面積 畝,四至界限為:
二、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期限為 年(注:“四荒”地承包期不得超過50年,機動地承包期不得超過3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三、承包價款、付款方式和時間
各年度承包金按下列第 種方式計算,乙方應于當年 月
日前以貨幣方式向甲方付清。
⑴采取實物折值計算承包金。每畝地年承包金相當于 斤小麥(或玉米、稻谷等)的價值,年總承包金相當于 斤小麥(玉米、稻谷等)。單位價格按交款年中級質量國家收購價格計算。
、撇扇「臃绞健5谝荒昝慨地承包金 元,總承包金
元。以后年度以第一年承包金為基數(shù),每年上浮遞增 %。
四、土地用途
乙方承包土地限于從事種植業(yè)、林果業(yè)、畜牧業(yè)等農業(yè)用途。對土地進行改造和建長期建筑物,應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應按集體土地利用規(guī)劃進行治理綠化,每年治理綠化面積不少于 畝。
五、甲方的權利義務
1.監(jiān)督乙方按照合同約定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2.有權制止乙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yè)資源的行為。
3.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
4.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或解除合同。
5.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依照約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服務。
六、乙方的權利義務
1.依照合同約定享有承包地使用和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依法處置產品。
2.享有在剩余承包期內依法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權利。
3.維持土地的農業(yè)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4.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棄耕拋荒土地,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5.按約定向發(fā)包方繳納承包金。
6.服從甲方對村內公共事務的管理和協(xié)調
七、承包土地流轉
乙方經依法登記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后,方可采取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合同應報甲方備案。采取出租、入股、抵押方式流轉的,乙方仍應履行本合同。實際經營土地者的權利義務,由乙方依據本合同另行約定。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不得因代表人變動而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九、違約責任
1.承包期內,甲方違約收回乙方承包地,或者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使乙方遭受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未按規(guī)定用途使用承包地、改變農業(yè)用途,或者造成土地永久性損害、土地荒蕪的,甲方勸阻無效可依法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擔土地恢復費用。
3.乙方不按約定繳納土地承包金,按月承擔應繳資金 ‰的滯納金;逾期 個月不繳納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承包地。
農村土地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guī)定,乙方通過 方式取得甲方荒灘荒山(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xié)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于 東齊9—10社邊界,南齊公路坎下,西齊半邊街村1組吳家溝為界
北齊嘉陵江。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變,即從二零一三年 1月1 日起至二零二柒 年 12月31 日終止。
支付方式;土地租憑以現(xiàn)金支付,支付時間以每年的一月一日,20xx年租金為兩萬五千元整,第二年土地租金為三萬七千五百元整,20xx年至20xx年乙方向甲方支付土地租金五萬元整。
四、乙方承包荒灘后應積極治理,可用于養(yǎng)殖和種植業(y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依法享有繼承權,轉包,參股合伙權。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fā)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甲方的人 畜 禽不得踐踏乙方所經營的任何植物及財產物質設備。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fā)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xié)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fā)建設需征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后,如乙方愿意繼續(xù)承包經營,雙方續(xù)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fā)生分歧,協(xié)商不成,須委托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fā)生糾紛由 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府備案一份,經 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二 年 月 日 鄉(xiāng)人民政
農村土地合同 篇7
發(fā)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農業(yè)科學技術的推廣,改變傳統(tǒng)陳舊的農業(yè)耕作形式,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fā)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jié)氣候、改善環(huán)境作用,促進經濟發(fā)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經公開協(xié)商討論同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shù)脑瓌t,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經村民會議同意并報鎮(zhèn)人民政府批準,將位于泉太鎮(zhèn)新農村一組面積_________畝(具體面積、位置以合同附圖為準)(土地類型)承包給乙方使用。土地方位如下:
東起: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
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為:
2、承包形式:
三、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
該地承包經營期限為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包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元,承包金每年共計人民幣____元。
2、乙方向甲方一次性全額交納承包經營期限承包金合計人民幣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元),上述承包費已含原荒山雜樹補償款。
五、地上物的處置
乙方有權處理承包區(qū)域內現(xiàn)存地上物及其他植被,在承包經營期內乙方所建設、種植之地上物所有權亦為乙方所有。地上的電力、水利設施的維修、維護、保管有甲方負責,甲方的現(xiàn)有農機設施的使用、維護問題。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ㄒ唬┘追降臋嗬土x務
1、對土地開發(fā)利用進行監(jiān)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承包期間,如乙方需砍伐樹木,甲方應當配合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申請辦理采伐許可證。
4、協(xié)助乙方進行農業(yè)高新技術的開發(fā)、宣傳、褒獎、應用。
5、按照合同約定,保證電路暢通,并無償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電價格收取乙方電費。
7、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復發(fā)包該地塊,在承包期限內,如因承包范圍出現(xiàn)土地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若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由甲方按國家相關規(guī)定進行賠償。甲方必須確保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受任何干擾。
。ǘ┮曳降臋嗬土x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乙方在承包地范圍內可以種植速生樹種和其他林木、果樹,并可以養(yǎng)殖家禽、家畜及魚類等動物,但不得污染飲食水源和村民的住宿環(huán)境。
4、乙方對承包地有獨立自主經營權、林木所有權、林木處分權和收益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承包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所發(fā)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獨自享有和承擔,與甲方無關。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6、在承包期內,乙方須按合同規(guī)定繳交承包款給甲方,并有權拒絕交納除合同規(guī)定承包款外的任何其他非國家規(guī)定之費用。
7、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8、在合同承包期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yōu)先承包權。
七、合同的轉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強制性規(guī)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xiàn)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本合同轉包后,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本合同轉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包合同不能履行,給轉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書面協(xié)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雙方均不能追究對方的責任,但乙方必須及時將情況報告甲方,甲方應及早采取措施盡量減少損失,協(xié)助恢復生產,并根據乙方的損失情況協(xié)商減免承包款。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或其他原因)征用該土地,征用相關賠償費用為乙方所有,同時對于乙方所承包征用地上建物、樹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實際評估價值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因乙方為提高土地生產能力而投入相應資本及人力,乙方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補償金額為人民幣十萬元。
5、如甲方重復發(fā)包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6、本合同期滿,如繼續(xù)承包,乙方享有優(yōu)先權,雙方應于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繼續(xù)承包,乙方必須將承包地的林木等砍伐處理完畢。在合同期滿后90天內將原承包地交還給甲方。如合同期滿時,承包地內的林木若因未達到經濟采伐期、或因采伐指標等限制未能采伐,乙方可向甲方申請有限度延長承包期至林木采伐完畢,甲方應該適當給予延長承包期,延長期的承包費由雙方另行商定,但不得超過本和約承包費用之二倍。
7、本合同履行期間,即使下列情形發(fā)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方的名稱改變、甲方分離或甲方與他方合并。
8、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及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xù)承包。
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之以上約定,即視為違約。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十萬元、并退還乙方所付的全額承包費;如乙方違約,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費,并且解除此合同。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超期繳交承包款,則按應付未付部分的日萬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違約金給甲方,直至付清應交的承包款為止。如超過6個月尚未付清應交的承包款,則視為乙方違約;如因甲方發(fā)包地手續(xù)不合法或因甲方發(fā)包地權屬不清產生糾紛,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則視為甲方違約。
3、因乙方為提高土地生產能力而投入相應資本及人力,無論甲方在合同到期前以任何理由收回該承包土地,乙方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補償金額為人民幣十萬元,同時對于乙方所承包地上的建物、樹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實際評估價值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fā)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雙方同意向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經公證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份。附土地平面圖
發(fā)包方(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
農村土地合同 篇8
甲方: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guī)定,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平等協(xié)商同意,就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互換及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 互換地塊概況
1.甲方愿意將位于 土地總面積為 ㎡。合 畝與乙方進行等面積互換。包括區(qū)域內渠、路。四址為: 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2、乙方愿意將位于 土地面積為 ㎡合計 畝、土地進行等面積互換。包括區(qū)域內渠、路。四址為:
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3、甲乙雙方自愿互換原屬于對方的土地。雙方以后均互不干涉土地使用情況。
二、履行期限和方式,甲乙雙方自愿等面積互換原屬于對方的土地后永遠歸對方所有。
三、其他
1、在土地互換過程中,甲方承擔土地契稅和交易費用。
2、甲乙雙方的土地互換應依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定辦理有關手續(xù)。
3、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xié)商解決,并簽訂相應的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協(xié)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xié)議在執(zhí)行過程中發(fā)生矛盾、爭議,經協(xié)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5、本協(xié)議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6、本協(xié)議電子打印版為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中間人一份。雙方共同遵守,不得違約,此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中間人:
20xx年4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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